栾城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 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4月19日,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等5起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监督,让检察办案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 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全面介绍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充分阐明该案具有的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确保犯罪嫌疑人全面掌握自己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况。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后,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技术人员按照“一案一录”原则,将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统一封存、留档。 ![]() 人民监督员黄寅娟在活动结束后说道:“作为人民监督员,我第一次见证了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看到了检察人员办案越来越专业、检察机关办案管理越来越规范、人性化司法理念越来越具体,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把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诉讼权益更好落实落细,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下一步,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司法办案活动,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保障,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支持检察工作的广度及深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来源:栾城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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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栾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