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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贝母销售乱象 检察建议净化中药材市场

2024-04-30 16: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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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容丝毫懈怠。近期,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药房以平贝母代替川贝母销售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书中指出,川贝母和平贝母虽同属百合科贝母属,名称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产地、功效、成分及药理、价格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因消费者对中药材辨识能力不足,药店销售人员以平贝母代替川贝母随意售卖,不但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更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川贝母等高价值中药材的销售情况,确保商品名实相符;加强培训,防止易混淆药品错误销售;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辨别真伪能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相关工作。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药房180家,发现问题并现场整改52家;同时组织监管人员法律培训,对辖区内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药品监管人员与15个乡镇办事处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用药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水平。组织辖区内300家药房开展为期20天的学习培训,加强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倡议和推动下,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培训与整治行动,检察机关也会从法律监督、公益保护等多个法律层面讲解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确保中药材市场的纯净,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足检察职能,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对中药材市场进行一次深度净化,促进全市中药销售行业健康发展,让公众能够安心买到货真价实的中药材,享受传统中医带来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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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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