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法官巧调“小纠纷”,体现“如我在诉”大情怀
如果因为200元成讼,双方当事人需要浪费多少时间精力?付出多少诉讼成本?徒增多少诉累?近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硕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接待一起“小标的”纠纷案诉讼当事人时,通过当场调解的方式,促使矛盾一次性实质化解、防止了纠纷成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感谢法官,200元到账了”,5月11日下午,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里,当事人杨某没有立案就实现了诉求,高兴地向立案窗口法官助理吴硕致谢。 原来,2024年3月,杨某驾驶小汽车正常行驶,不料被后面的汽车追尾,造成杨某的汽车后保险杠受损,交警现场认定后面的汽车负全责。杨某修好车后,再次联系后车车主时,不料对方却拒绝赔付。无奈之下,杨某诉至法院。 “这是修车费发票,法官您看”,吴硕接过诉讼材料发现,该纠纷标的额仅200元,且该案案情简单、责任清晰。 “多大点事儿呀,不值得诉讼。我帮你打电话调解调解如何?”吴硕审查完材料后说道。 “我也是认为事儿不大,您能帮忙调解解决是再好不过了”,杨某说。 在征得杨某同意后,吴硕便拨通了电话,当场开展调解工作。“咱们的事故不大,交警认定的很清楚,你是全责,如果走诉讼程序,只会徒增诉累……理赔过车险的都知道,如果这次走保险,大概率会影响明年的车险缴费,为这点钱走保险,不划算……赔偿完杨某维修费,这事儿就结了,双方都不必再为此烦心忧脑……”吴硕从不同角度分析利弊,引导涉案车主主动履行。 最终,涉案车主表示认同,当即申请添加杨某微信,并现场转账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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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