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观摩中学习 点评中提升 新乐法院:敲响“庭审观摩”每周一评活动第一槌
4月26日下午15时,新乐市人民法院新入额法官刘博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敲响了该院“庭审观摩”每周一评活动第一槌。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观摩了庭审,召开了“新乐法院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点评交流会”。 在第11审判庭,年轻法官刘博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具有典型性。在案件庭审现场,办案法官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控辩双方权利,及时归纳庭审焦点,依法进行法律释明,切实做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庭审氛围庄严肃穆,整个庭审活动严谨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庭审结束后,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移至东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新乐法院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点评交流会”。 参会人员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综合、其他项”五个方面,依据庭审评比标准各项分值,认真打分。接着,从庭审准备、庭审秩序、庭审驾驭、庭审节奏以及诸多细节问题等方面依次发言、点评交流,人人坚持正视问题不回避:“这场庭审存在质证空场时间较长,影响庭审节奏”“庭审语气如果再缓和一下会更好些”“手机响时没有及时制止……” 通过深度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厘清释明争议问题等方式促进庭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庭审观摩”每周一评活动,是新乐法院持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适用法律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年轻法官搭建了交流学习平台,能够更加客观、直观地取长补短、交流提升,有助于办案法官进一步增强庭审责任意识,规范庭审程序、法言法语、庭审着装和庭审行为等细节,促进庭审质效整体提升。 下一步,新乐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庭审优质化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突破角色固化带来的影响,以“如我在审”的理念,常态化开展 “庭审观摩”每周一评活动,并将庭审观摩成果转化到实践中去,稳步提高审判团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让“看得见的正义”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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