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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司法局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助残月”活动部署会暨座谈交流会

2024-05-24 1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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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市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4月25日新乐市司法局联合新乐市残联召开了“村(居)法律顾问助残月活动部署会暨座谈交流会”。市司法局局长彭军杰、市残联理事长谷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贺健、市残联副理事长付军杰、盲协主席刘惠斌,市司法局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法律服务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军同志传达了石家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

彭军杰要求,一是进一步认识法律帮扶残疾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用法律帮扶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律师行业履职履责能力,为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法治社会协调发展,共同为构建法治新乐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发挥律师职能切实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有效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法治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加强行风建设。法律队伍应该努力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善于服务基层群众的人民律师和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全能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谷永生指出,一是残疾群体在法律咨询方面的困境及遇维权困难应该如何实现自身权益。二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侧重方面,如就业劳动、婚姻家庭、社会救助保障等政策性、法规性咨询。三是就下一步双方加强普法合作、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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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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