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监督认罪认罚工作 助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5月30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刑事办案区进行参观,对四起案件的认罪认罚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获得人民监督员高度评价。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静香向人民监督员介绍认罪认罚办案区及远程提讯室的相关功能和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流程,人民监督员通过现场以及在远程提讯室,“零距离”监督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全流程,在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案件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和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针对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进行了具体的说明。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无异议,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高静香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该院近三年的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适用效果,人民监督员对新华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人民监督员刘青凯表示,“作为人民监督员,同时也是一名律师,我第一次见证了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看到了检察人员办案专业性、规范性。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多赢的举措。”人民监督员李勇认为,“经过检察官在案件处理中秉公执法、行为规范,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使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给他们提供了从宽处理的机会,更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相信检察机关能够把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诉讼权益更好落实落细。” 新华区检察院将继续畅通监督渠道,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让检察办案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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