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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民政部门普法职务犯罪

2024-06-08 2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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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立伟走进县民政部门普法职务犯罪,用生动的案例详解阐释职务犯罪的含义和特点,为广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上了生动一课。

  徐立伟检察长围绕民政部门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责,结合民政系统腐败问题的特点,指出,从现有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是民政部门较为高发的犯罪形式,民政部门一旦发生职务犯罪,会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而后,徐立伟检察长从典型案例入手,以案释法,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深刻剖析,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民政工作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徐立伟检察长强调,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靠基层、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夯实基层基础尤为重要,扎实的基层基础更要求我们每一位民政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要强化党的意识、树立群众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增强自律意识。要守好底线、不越红线,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加强政治修养,强化自律意识,正确看待权利,养成廉洁的好习惯;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广大民政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职务犯罪普法授课受益匪浅,要以此次授课为契机,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信守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忠诚履职,要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自豪感。


稿件来源:元氏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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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元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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