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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和离,他终是接受了

2024-07-22 1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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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早上,在旧酱油厂大院内吃早餐。邻桌一位中年女子,眼睛若有所思的望着远方,一边用勺子慢慢翻着碗里的卤豆腐,一面平静地说:“孩子的志愿填报好了,他也满十八岁了,咱们好合好散,周一去法院办理和离手续吧。”对面的中年男子低着头,右手在桌面上来回磕一枚茶叶蛋,过了会儿,吐口气,说:“行吧”。女子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男子把剥开的茶叶蛋放在嘴边,停了停。旁边的我想,周一会是哪个法官交好运,分到这个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案件呢?

现代社会,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的,不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就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中年女子说“和离”两字,颇有电视剧台词风格。于是,就“和离”制度,我请教了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同学。

同学侃侃而谈道:“休妻、判离、和离”等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上的离婚制度。“休妻”(七出及三不去)是丈夫拥有主动权,单方不平等的休掉妻子;“判离”(义绝、断离)是夫妻一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官府单方强制夫妻离婚;“和离”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在家族亲属的见证下自愿离婚。“和离”与“休妻、判离”这两种单方强制离婚最大的不同,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都可以提出离婚,强调双方、协商、自愿。“和离”成为法定离婚制度,最早见于《唐律疏议.户婚律》:“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是说,夫妻确实不能和睦相处,可以协议离婚,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和离”类似现代法律制度中的协议离婚。

为增强我对“和离”制度的感性认识,同学推荐我刷刷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趁着在单位值班,我狂刷该剧。剧中第24集,出身富庶商贾之家的盛淑兰嫁给秀才丈夫孙志高后,被自命清高、尖酸刻薄、蚂蟥吸血似的丈夫及婆母轻视、刁难、侵掠。盛淑兰如同从鸟语花香的大观园跌落漆黑无边的地狱深渊,虽一次次奋力向上攀爬,却又一次次跌回暗沉渊底,备受熬煎,却找不到逃离不幸婚姻黑洞的生路。还是在盛明兰的筹谋下,盛家抓住秀才孙志高私纳青楼女子为妾违法的把柄;并听从盛家长房老太太明智安排,舍弃一半嫁妆,断尾求生。孙志高在盛家威逼利诱下,才当着双方宗族耆老的面,“自愿”在放妻书上签字,盛淑兰得以通过“和离”通道艰难的逃出生天。该剧集对“和离”制度,尤其是现实社会中女方要通过“和离”摆脱不幸婚姻,付出的苦痛艰辛与高昂代价,进行了曲折生动的诠释与演绎,令人唏嘘不已。在男权普遍高于女权的古代社会,离婚法律制度大多是保护男方和男方家族利益。且不说“休妻、判离”这两种女方根本没有发起权的单方强制离婚。即便是女方在制度层面享有发起权的“和离”,女方若想通过此种方式摆脱不幸婚姻,让高高在上的男方舍弃脸面接受“和离”,出具一纸放妻书,仍需付出高昂代价。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和离”制度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因而,才有了古人嫁女乃第二次投胎这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比喻。

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世事流变中,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彼此不再容纳,双方依法都有权通过离婚登记或离婚诉讼从婚姻中解脱。古代男权宗法制下的“休妻、判离、和离”制度早已废止,女方不必低眉顺眼、提心吊胆随时被休掉,也不用像盛淑兰们需要依靠家族势力,费心费力费财,来换取孙志高们接受“和离”。

风水轮流转,谁说女子不如男,女子能顶多半边天。而今的女子,我的地盘我做主。女子提起离婚诉讼的比率远高于男子。不信,且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虽然现代人离婚的方式和成本较之古人平等、简单、便宜。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不是小孩儿过家家,想一起玩儿,就玩儿,不想玩儿,就散。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与稳定器,关涉感情、人身、子女、财产等,婚内男女还需以感恩、包容、珍重、责任之心经营好婚姻与家庭,方能享有亘古以来属于家庭港湾的那份特有的宁静祥和与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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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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