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法院获鹿法庭特邀调解员诉前化解超百万标的纠纷
“感谢特邀调解员帮我们解决纠纷”,8月8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人将一面写有“化解纠纷公平公正,释法明理心服口服”的锦旗,送到鹿泉区法院获鹿法庭诉前特邀调解员杨玉海手中,对其高效化解纠纷,解决双方当事人实际问题表达诚挚谢意。 2018年9月,石家庄市某建筑材料公司与鹿泉区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600多万元,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供货方某建材公司于2018年10月将全部货物运送到了买方指定的场地。购货方某建筑公司向供货方陆续支付货款480万元,剩余120万元货款拖欠至今未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建筑公司如数支付货款及利息。 “你们有合作基础,建议调解解决。”特邀调解员杨玉海接手该案后,仔细研究卷宗,发现本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时,言明其中利害得失,根据双方需求和实际情况,积极沟通调解方案。 “背靠背”调解后,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杨玉海趁热打铁,于7月23日,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官工作室实施“面对面”调解。 “我们承认原告所诉的内容以及拖欠剩余货款数额,但是,由于我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以归还,我们尽快筹措资金偿还此款。”见面后,被告积极表示。 “我们同意免除利息”,原告为表示诚意说到。 待双方就还款计划基本达成一致时,双方又因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谁承担再起争执。 “我们之间产生的业务数量大、款额也大,前期我们已经陆续向原告支付480万,足以说明我方履行合同的诚意,由于资金紧张,致使所剩尾款没有及时偿还,这次我们积极做出还款计划,也希望对方给予充分理解、包容和让步。” “大家都有诚意,要彼此信任,不要因小失大……”,“本案标的额高,时间拖的越长成本也越高……”,为不使之前好不容易谈好的方案功亏一篑,面对新情况,杨玉海把各种道理、利弊掰开揉碎再次讲给当事人听。 “我们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原告表示。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2024年7月底至2025年7月底,共计120万元货款分4次偿还,每次偿还30万元。 协议签署完成后,原告当场提交解除诉前保全的申请,这起历时近六年的纠纷,被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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