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巧调离婚纠纷 妥善化解抚养争议
8月6日,鹿泉区法院铜冶法庭法官助理张宇于庭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妥善化解子女抚养权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某(女)与周某系大学同学,二人在校园相识相恋。毕业后,二人于2016年11月登记结婚,2017年8月生育女儿周某某。婚后,张某发现双方脾气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甚至难以交流,经常为家庭琐事纷争不断,始终无法建立较深的夫妻感情。分居生活2年后,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周某离婚,其女儿归她抚养。 案件受理后,张宇通过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到张某抱怨周某为家庭付出较少,认为因他的各种原因已导致双方感情实质破裂,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义。分居期间,女儿一直由张某抚养,她认为母亲抚养女儿更方便适宜。周某虽然认为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但他放不下孩子,不愿意离婚。 庭审当日,张宇利用开庭前等候时间,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围绕争议的分歧和焦点,耐心地释法说理,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引导双方即便感情完全破裂,也可以做到好聚好散,并应当多考虑、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态。 经过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人自愿离婚和平分手,婚生女由张某抚养。为预防后期再生嫌隙,张宇还对周某的探视权,女儿的户口迁移决定权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沟通,待达成一致意见后,一并列入调解协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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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