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明法纪 旁听庭审筑防线 —— 新华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羞愧万分,大错铸成,我悔不当初”,被告人李某某在庭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 8月6日上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案,河北省人民银行、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等金融部门50余名工作人员到庭参与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曹江红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重点突出、流畅有序。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庭后审判长结合该案现场进行了警示教育。 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聚焦案件争议焦点,直观感受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的全过程,“面对面”“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案为鉴,提高党性修养,时刻警钟长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职尽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下一步,新华法院将持续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组织各单位“零距离、面对面、沉浸式”参与各种类型案件的庭审现场,让旁听者身临其境,靶向发力,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直击思想灵魂,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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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