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集中执行见成效 主动履行把案结
“之前我可是见过法院一大早开警车执行的阵仗,这次就算借也得把钱还了,可不能被抓进去......”8月14日一早,崔某某来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边掏钱一边嘀咕道。 冯某某在为崔某某提供拆除服务的过程中,因木板隔墙倒塌致伤,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崔某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00017.34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王建新团队依法对崔某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结果不甚理想。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便及时联系了被执行人崔某某,其表示待自己有经济实力后就会履行。随后,王建新团队便开始耐心的释法明理,深入浅出地讲解集中执行过程中类似案例的处理过程、不履行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崔某某当即表示,会积极想办法,尽快还款。十余日后,亲眼目睹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的崔某某主动来到法院,通过转账+现金的方式,将100017.34元执行款一分不少地交到执行干警的手中,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从“强制执行”到“主动履行”,正是新华法院历次集中执行成效的充分展现,也必将激励执行干警继续用初心与使命扛起责任担当,传递司法情怀。下一步,新华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不畏难、不惧苦,认真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把“胜诉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速度”“力度”“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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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