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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 “三源同治”诉前调解成功化解行政协议案

2024-08-21 16: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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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下午,新乐市行政争议“三源同治”诉前化解联席会在新乐市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新乐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彬,行政审判庭张永,新乐市司法局法治办主任赵娟,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主任董飞、办公室主任陈峰,原告李某某参加了会议。围绕原告李某某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信访“三源同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面对面进行了诉前调解工作,双方当场签订了行政补偿协议。

    原告李某某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2020年4月,因新乐市磁河(木刀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原告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先将属于原告位于107国道东阳桥(木刀沟)东侧的某驾校院内北侧的围墙和部分东围墙(水利局划线以北)进行拆除。约定待日后被告征用原告土地时,被告将征用土地所需的款项和上述折除的围墙的价值款一并支付给原告。拆除的围墙长145.6米,高3.74米。

    磁河(木刀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完成,被告未征用原告的土地。原告多次找被告相关负责人员,要求履行给付义务,但被告至今仍迟迟未履行。故而,原告向新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该案件涉及新乐市磁河(木刀沟)生态修复工程,事关市委、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新乐法院第一时间向新乐市政法委书面汇报,并严格按照《新乐市行政争议“三源同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组织原被告进行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并于8月7日召开联席会,双方当场签订了行政补偿协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偿李某某该围墙款50000元整。该案得以诉前化解,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为推动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信访“三源同治”的联动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6月27日,中共新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郄静任组长,市政府有关副市长郭杰、张会斌、市法院院长于伟杰任常务副组长,41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乐市行政争议“三源同治”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机制办公室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市法院,负责案件研判、化解指导等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刘彬任中心主任。该案诉前得以成功化解,就是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法治保障“三源同治”、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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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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