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李月梅调解日记
作为特邀调解员,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当事人那一抹微笑、一个肯定。这激励着我在“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中始终把当事人当成朋友,把化解纠纷当成家事,并不断坚定前行。 7月初,我收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是这样的:原告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河北某某公司是合作关系,双方与北京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想要成立合资公司开展业务。随后,原告也向被告支付了300000元注册资本,还签署相关协议。但最终,该公司未注册成功,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注册资金未果后诉至法院。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该案后,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充分减轻当事人诉累,我第一时间与原告律师取得了联系,在收取案卷材料的同时查阅了相关资料,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就退还注册资本一事已协商一年有余,被告坚持每月还款一万,拒绝让步,原告认为还款时间太长,拒不接受,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为此,原告一气之下才将对方起诉。在了解清楚来龙去脉后,我当即与被告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被告声称肯定会还款,但目前因经营困难,只能分期偿还,每月还一万,并希望对方理解。为此,我先是介绍了调解工作原则,希望被告公司学会换位思考,自觉做到互谅互让,而且原告诉求事项只要求返还本金并未追加利息,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原告是有诚意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只有将心比心才能真正的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通过不厌其烦的耐心疏导、及时沟通,被告终于同意放弃原来的还款计划,原告也在一定程度上做了让步,双方均对诉调对接中心制定的分十个月付清的调解方案表示同意,至此,历时一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解决,我心里那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接下来,我还会一直做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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