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丨遗产继承起纷争 倾情调解唤亲情
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特邀调解员王玲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在亲情和法理之间寻求“最优解”,引导当事人重视亲情,传承良好家风,最大程度化解家庭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李妹(化名)和被告李兄(化名)系兄妹关系,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原本血浓于水的兄妹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执,心生间隙,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调解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虽然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但两位当事人系亲兄妹,有着多年的感情基础,不希望二人反目成仇,遂试图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经详细梳理案情,理清调解思路,调解员决定从“亲情与和谐”的角度出发,分别与两位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经了解,李兄认为,自己此前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中,多年履行管理之实,加之其属于家中唯一男性继承人,理应独占房产。李妹则坚持称自己依法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哥哥独占遗产让人寒心。 王玲先向两人解释了法定继承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再从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角度入手,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珍视亲情,考虑到房产无变现可能且房屋面积不大,劝导由一方继承房屋并向另一方适当支付一定的遗产分割款。最终,兄妹二人回忆起互相扶持的成长经历,平和了心态,放下了成见,纠纷在复苏的亲情中开启了化解的契机,双方均有了调解意向。经过数日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终在自觉自愿、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即李氏兄妹的父母遗留下的房产由李兄继承,李妹协助李兄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李兄向李妹一次性支付遗产分割款。这场兄妹间的继承纠纷在调解下顺利化解,两兄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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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