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化解群众愁心事 护航未成年成长
近日,藁城法院南营人民法庭在一起抚养纠纷案中主动下沉,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和实际观察,从实际出发化解难题,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体现了司法温度。 原告李某贝与被告马某丽登记结婚后,2019年5月生育女儿李某熙,2020年7月生育儿子李某轩,后双方感情不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但因李某贝未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矛盾。 家事无小事,办理婚姻家庭涉孩子抚养权纠纷时,应对双方当事人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前提。这其中,既需要铁面无私般的依法审判,也需要如春风般的调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化解双方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德生庭长决定到李某贝的家中走一走,看一看,了解实际情况。通过观察李某贝家中生活居住环境并与其母亲交流,了解到李某贝的家庭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马某丽因特殊原因无能力对其女儿进行抚养。为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对马某丽耐心劝说,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细心劝导其多为孩子着想,不直接抚养并不代表母女亲情断开,仍有探望、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仍是最亲的家人,最终双方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马某丽同意由李某贝抚养,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来源:藁城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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