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打架伤人引纠纷,特邀调解员倾心调解止纷争
9月14日,鹿泉区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史淑芳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被告即时履行医药费、务工费等费用40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薛某和杨某是同村前后邻居。村里集中统一接污水管道时,薛家因故未接。后,薛家欲自己接污水管道,便刨开已浇筑好的污水管道井,而此井正好在杨家门口,给杨家的出行造成了不便,为此,两家发生争吵并结怨。2024年5月5日,杨某酒后到薛某家理论,发生口角后动手将薛某打伤。经诊断,薛某头部浅表损伤、胸部挫伤、左大腿软组织挫伤,住院3天,花费医药费 2319元。 邻里矛盾如果处理不好,极容易激化升级。为彻底化解双方纠葛,解开双方心结,诉前特邀调解员史淑芳先和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他赢了你不服,你赢了他不服,如果不能从心底消除积怨,你们还有发生矛盾的可能,你们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吗?”“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史淑芳先对双方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又积极向大家灌输邻里和睦的理念。 最终在调解员从情到理、由理入法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杨某一次性支付薛某医疗费 、务工费、营养费 、陪护费等共计4000元,并即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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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