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巧调离婚案 妥善化解抚养权和房贷争议
9月9日中午,新乐市人民法院承安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蔺海波在法官指导下,妥善化解子女抚养权及房贷争议,及时避免了矛盾激化有可能导致的刑事案件发生。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3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现年分别为19岁和16岁。因原告与被告结婚系父母包办,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原告为了家庭和孩子一再忍让,被告不但没有丝毫悔改,反倒变本加厉的对原告进行侮辱和谩骂。今年8月中旬纠集家人到原告住所闹事,将原告打伤, 还扬言要弄死原告,双方再无继续的可能。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 该案分流到承安法庭后,特邀调解员蔺海波认真了解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的基本情况后,梳理出该案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孩子抚养和房贷偿还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看似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但考虑到被告的扬言,一旦矛盾激化,极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另外,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蔺海波决定:此案最好及时调解,决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在法官的指导下,围绕矛盾争议焦点,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将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降到最低,希望双方能够调解处理。但双方态度强硬,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蔺海波主动利用中午时间征询孩子意见。经过坚持不懈地分别给双方作思想工作,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得到缓和,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表示尊重孩子意见,并都对房贷偿还问题作出了让步。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新乐法院各人民法庭深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积极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辖区当事人家庭背景、亲情结构的优势,与法官形成互补,尽可能的赋予双方更多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释法析理,调解纠纷,有效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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