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诉前调解显成效,司法确认促和谐
2024年9月10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承安人民法庭协助承安镇化解一起多次信访案件。2023年3月被告员工驾驶拼装四轮车在倒车时,与原告所乘坐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经新乐市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员工负全责。事故导致原告腹部闭合式损伤、脾挫裂伤、失血性休克等。原告先后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治疗花费数额巨大,被告不予赔偿,原告索要无果,情绪愈演愈烈,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寻求说法。 后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该案分到承安人民法庭后,特邀调解员蔺海波与法官王朝、法官助理龚菁第一时间联系到原告,关心原告病情,耐心倾听诉求,安抚对方情绪。基本掌握了案件事实以及原告的诉求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在前几次组织的面对面调解中,被告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场导致原本就强压怒气的原告火冒三丈,直言“三番两次耍我们,这调解我们不干了”并拂袖而去。至此,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9月6日,在承安镇党委、法官及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来到承安镇人民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 经多次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9月10日上午,双方来到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新乐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出具民事裁定书,被告赔偿款履行完毕。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新乐法院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案源治理,其“程序简、速度快、成本低、效果佳”深受群众欢迎。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推动“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以源头解纷成效回应群众对司法的诉求,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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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