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9月12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于伟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观摩了依托中院数智解纷平台创建的新乐法院数智解纷平台,并通过指挥调度平台与各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连线,远程视察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于伟杰院长就最高院、省院、市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文件进行传达并就其中涉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等内容做重点解读。他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作,各人民法庭必须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基础上结合法庭工作实际,不断推陈出新,体现法庭特色,创建法庭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乐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德帅就如何正确认识和看待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法院文化是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的司法理念、价值标准、行为准则等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要扎实推进法庭工作与支部党建工作相融合,打造“一法庭一特色”品牌。 新乐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彬指出,要扎实推进执行工作与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执行立案审查等形成执行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诉前调解工作无缝衔接,做好执源化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化解。 协神人民法庭负责人闫鸿毅就人民法庭工作开展进行了经验分享。他采用详实的数据、简单明了的图表向与会人员展现了协神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具体成果,取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和赞叹。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做好“一法庭一支部”工作;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司法铁军;三要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围绕“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室)平台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四要加强特邀调解员选任和培训,确保特邀调解员挂牌上岗,党员特邀调解员要佩戴党徽;五要加强巡回审判制度,让庭审活动真正走进人民群众间;六要加强执行与法庭工作的衔接,充分利用“集中执行”、“集中交叉执行”等活动,做好协调配合;七要加强宣传报道,要时刻注意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特色亮点,既要注重数量又要注重质量;八要注重提炼和总结特色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宣传的工作经验;九要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与交流,争取更大的支持。 分管民事和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及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法庭支部书记、各法庭全体正式干警及法庭包联执行团队员额法官参加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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