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 为民司法巧调解 保障权益得民心
藁城法院增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田某某雇佣原告郭某某在某学校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共拖欠原告施工款7000余元迟迟未予履行。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履行。恰逢原告女儿住院缺乏手术费用,原告无奈遂诉至本院,寻求帮助。 文斌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原告的难处,迅速与双方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和案情,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后了解到被告田某某系从深泽某公司分包到该工程,工程款也一直没有支付,案涉工程系该公司分包给田某某,通过释法明理,原告依法将深泽某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 深泽某公司到庭后,办案法官翻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指出其违法之处,明确其所需承担的义务。办案法官又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番耐心劝说,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郭某某所欠工资。原告如愿拿到了工资,且未耽误女儿病情,长舒了一口气。 文斌法官表示:办理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给当事人提供最优司法服务,为被纠纷困扰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取得群众信任,维护社会安宁。 来源:藁城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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