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司法局:工伤赔偿引纠纷 倾心调解促赔偿
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受伤,肯定希望得到工伤赔偿,与此同时也容易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纠纷产生后,要经历确认劳动关系或确认用工主体责任、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等繁杂的工伤赔偿流程才能得到赔偿款。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快速介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起工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4年4月份,村民李某,来到调解室求助,称其在本村一无纺布厂上班期间,右手被机器轧伤,治疗出院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与老板王某发生矛盾。经中间人调解未果,想起诉解决。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安玉虎首先向李某释明,工伤赔偿纠纷应当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劳动者为申请人,向新乐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对仲裁结果不认可,才可以起诉至法院。但是调解员建议双方还是以调解为主,一是出于双方的乡亲关系,在事发以后,厂房也积极配合治疗支付费用,只是在后期赔偿数额上有争议,说明双方有调解空间,二是仲裁以后有发生诉讼的可能,有可能使得李某陷入长时间的诉累当中。经过与李某详谈,调解员主动联系了厂家负责人王某,邀王某到调解室,双方经调解员安玉虎多次不懈努力,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达成协议,以厂家再行赔偿六万元为清,李某配合将病历、票据提供给厂家,用于后续报销,双方最后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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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