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诉前调解见成效 合同纠纷终化解
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李林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路某系劳务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7月以务工为由雇用原告从事装贴墙、地砖、防水工作等,工作结束后,被告拖欠原告8800元劳务费,至今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目前被告拒绝沟通偿还债务,恶意拖欠。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李林后,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该案是涉及农民工劳务的民生案件,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结合法理、情理、事理开展调解,释法明理,阐述利弊,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终于将拖欠的8500元劳务费转给原告,其他互不追究。原告自愿申请撤诉,该案很快得到了圆满化解。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缓和当事人矛盾、维护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新乐法院将始终坚持“涉民生无小事”的理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切实将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及时、快速、高效化解涉民生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温度、力度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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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