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 代位求偿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一起代位追偿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2022年6月21日,原、被告与第三人石家庄市鹿泉区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该协议约定将原告名下津Cxxxxx、津CSxxx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作价379000元抵顶给第三人,第三人扣除被告拖欠货款259457元后,向原告支付购车款115000元。另外协议约定,由被告承担第三人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费用,该笔费用5000元也由原告垫付。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该垫付款,被告长期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李林后,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李林即刻与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进行多次沟通,作三方当事人化解工作。特邀调解员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耐心向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被告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当前难以一次性偿还,但其愿意分期偿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特邀调解员遂作原告工作,希望其能考虑被告的经营现状和支付能力,宽限被告的偿还期限。最终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河北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分三期偿还原告孙某某垫付款本金共计264457为清。该案件得到了快速圆满的化解。 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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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