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青年说——“睿思讲堂”第十九讲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11月27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睿思讲堂”第十九讲,如期开讲!第一检察部干警祖婷以及办公室干警夏一恒作为主讲人为全院青年干警授课。 祖婷以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以及法释〔2013〕18号文件中关于“寻衅滋事”认定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和问题与干警进行交流。旨在以更生动细致的方式加深干警对寻衅滋事罪认定的理解。“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自己的行为,遇事要冷静处理,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事情,要多注意沟通,切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换来法律的严惩。”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对财务报销流程的了解,提升报销工作规范化细致化水平,夏一恒以“财务报销流程”为题,围绕凭证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报销流程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报销实例细致说明了报销凭证填写要求、报销凭证粘贴方法等,旨在优化报销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课堂内容简单明了、干货十足,对实际办案和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在今后生活中,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寻衅滋事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社会。同时也将及时了解最新的财务政策和报销流程,确保报销合规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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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