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新乐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暨“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部署党组专题(扩大)会
2月17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暨“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部署党组专题(扩大)会,学习传达全市法院工作会暨“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刘光辉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工作。领导班子全体及各庭室队负责人参加会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分解任务明方向。围绕市中院“11132”总体工作思路,各庭室队负责人要落实“实施方案”步骤要求,认真梳理《新乐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台账》,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明确本条块、本部门的“自选动作”,拉列“责任清单”,对标对表,精准聚焦,确保“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目标实现。 会议要求,要建章立制重保障。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以开展“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创新党建引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并注重机制成果转化,善于运用制度成果持续推动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要规范管理促提升。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满意度和信访工作“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所在,充分发挥督察作用,完善案件评查机制,转变作风,落实整改,把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把每项工作做到极致。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强化队伍管理,弘树先进典型,发挥“标杆领航”作用,在全员迅速掀起“对标进位”热潮。 会议要求,要谋划亮点创品牌。要强化大作为意识和“有旗必夺”意识,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责任清单”要突出亮点,具体可行,突出特色,确保目标准、方向明、措施硬、效果好。要持续打造“一法庭一品牌”等特色品牌,清单式推进责任落实到各领域诸环节,把“施工图”变成“实景图”,把“责任单”变成“成绩单”,力争“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出亮点”,以出色成绩体现“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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