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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楼上漏水楼下愁,先行调解解烦忧

2025-02-24 16: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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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人民法庭崔亚伟审判团队与特邀调解员董平香相互配合,先行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4年8月9日,天降大雨,住在顶楼的李某担心楼顶积水,便将楼顶通向楼梯的大门打开,导致雨水进入楼道。该单元7楼未住人也未装修,地面低于楼梯,雨水顺势灌入7楼,造成住在6楼的王某家吊顶被雨水浸泡、房顶开裂、起皮脱落,屋内设施受损,影响王某正常使用。王某与李某、物业多次协商未果,便一纸诉状将李某及物业诉至法院。

崔亚伟审判团队收到案件后,综合分析案情,发现本案涉及邻里关系且矛盾较大,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审判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各当事人,了解到各方均有调解意愿,便将案件移送特邀调解员董平香,将基本案情及案件争议点和特邀调解员进行“交接”,确定调解方案。后续调解工作则主要由特邀调解员主导,并由审判团队给予业务指导。  

董平香首先组织各方开展了“面对面”先行调解,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由于三方各执己见,分歧严重,第一轮调解工作很快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董平香迅速调整策略,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与各方单独沟通,耐心劝导,经过两轮调解发现,王某和李某本就是同村村民,现又是邻居;原告作为业主,要长期接受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原告与物业负责人还有远房亲戚关系,于是,确定此纠纷彻底解决应从“情理”出发。经与审判团队沟通后,法官团队和特邀调解员组织了最关键的第三轮调解,首先由董平香从“情理”入手,从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的原则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由法官助理从“法理”层面深入剖析案情,向原告方指出其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向二被告方指出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连日调解,充满情理法融合的调解工作终于圆满落幕,被告方承诺一个月内赔偿原告一定数额损失,原告王某表示信任被告方的承诺,当场撤诉。

“天降大雨,我家遭殃,因为这件事,我多次找楼上邻居和物业沟通,商量解决办法,都没有结果,多年的乡亲差点成了仇人,还好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出面调解,我和邻居及物业之间的心结也打开了,真的特别感谢!”

新乐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到我为止”的工作理念,审判团队和特邀调解员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妥善解决矛盾,用心用情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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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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