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丨元氏法院: 案结事了刑民双解 多年矛盾一朝化解
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然而 现实生活中 邻里纠纷却时有发生 甚至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 刑事判决 不是案件的终点 事了人和 才是司法的追求 近日,元氏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因田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不仅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矛盾,还为后续和谐相处奠定了基础,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 田地纠纷 矛盾升级 李某与程某系同村邻居,两家田地紧邻,因为田地边界问题已经争执多年,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2024年10月的一个早上,李某和程某在田地劳作时,因为边界问题再次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殴打行为。过程中,李某将程某殴打致轻伤一级。元氏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我院提起公诉,同时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8万元。李某及家属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双方互不让步。 如我在诉 查明事实 承办法官通过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意识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此次冲突只是积怨的爆发。“一判了之”虽然简单,可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心结难解,后续难免一案结而多案生。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彻底化解附民诉讼,消弭双方矛盾,进而推动刑事案件顺利结案。 定分止争 耐心调解 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着眼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耐心劝导,并通过律师做双方的工作,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村干部一同到争议田地之间进行土地丈量。最终,在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作出让步,互谅互让,就田地纠纷及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程某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我院根据案件情况对李某作出从轻处罚。 ![]() ![]() ![]() ![]() ![]() 刑事审判中不免会遇到因邻里、土地、家庭等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往往纠纷根源比较复杂,多为情绪冲动所致。元氏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重要内容,因案施策、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让审判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稿件来源:元氏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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