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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法院:用心用情三天化解一纠纷

2025-04-18 14: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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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调解员,我母亲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4月9日,原告刘某某的女儿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耐心周到,以民为本、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宜安法庭特邀调解员唐淑霞手中,感谢唐淑霞仅用三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促使被告当场履行90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刘某某受雇于郑某某,在郑某某承包的鹿泉区某物流园工地绿化工作中做临工。2024年7月,刘某某在工作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导致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事发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郑某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因二次手术费、术后康复费、营养费等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产生纠纷。

  “我们早通过熟人给调解过了,她要14万,太高了我不同意,我最多再给4万,不行的话就让法院判吧”“我年纪大了摔得这么严重,第一次手术费他都没给结清,第二次手术费还没着落,后期还得康复治疗呢……”案卷流转至唐淑霞后,她立即和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了解案件经过,探寻双方的态度。

  原来是对赔偿数额僵持不下,找到了争议焦点,唐淑霞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从法律角度、情理角度释法明理,并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分析劝解,逐一向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我非常理解你的遭遇,但咱们还是从实际出发才能尽快解决问题”,在和刘某某再次沟通时,唐淑霞的耐心劝解促使其情绪逐渐冷静了下来。后又经过反复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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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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