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新乐法院“法庭+执行”深度融合,联动化解12案
4月8日至14日,新乐市人民法院承安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审执联动,资源共享,合力化解12起买卖合同系列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系列纠纷的原被告均为杜固镇辖区的村民,被告为同一人,原告12人,涉及12案。其中10起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中,均系众原告经营通信光缆,被告欠各原告数额不等的光缆款,最少的2.04万元,最高的10.79万元。原告们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偿还。原告们无奈,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后,其中9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3起案件判决后尚未申请执行。 针对该系列纠纷的当事人均系一个乡镇辖区的村民,新乐法院执行局干警在认真审阅卷宗、全面了解案情、梳理矛盾焦点后,及时向局长和主管院领导进行汇报。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后,决定充分利用基层法庭的现有资源,依托特邀调解员熟知当地风土人情以及人脉优势,主动与对口承安人民法庭协调联动,以调促执。 4月8日及4月14日下午,承安法庭法官申少鹏、执行局法官马丽梅先后到新乐市杜固镇东曹村村委会和承安人民法庭,指导驻村特邀调解员赵增利,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联系。鉴于个别当事人白天上班等情况,便利用晚上下班时间约谈,释法明理,阐述利害,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赵增利即使在村里执勤期间,调解工作也始终未停。他将当事人约到执勤点再次沟通协调,反复做思想工作。鉴于被告较年轻,便主动与其亲属们接触,摆法理情理、讲乡土人情,力劝其亲属们帮助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赢得被告亲属们的支持。针对被告曾因某案被强制执行过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有针对性地阐述了若拒不执行、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9名原告轮番堵门讨要案款的被动局面,力劝其尽快筹措现款,以调促执。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坚持不懈、反复调解下,被告迫于执行威慑力,逐步认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最终与原告方一一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大部分案件的欠款,未能即时履行的也约定了还款期限。至此,该买卖合同系列纠纷得以圆满调解化解。 在系列纠纷的化解过程中,承安法庭积极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前沿阵地作用,主动凝聚审判、执行化解纠纷的合力,切实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助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努力打造具有承安法庭特色的品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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