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倾诉“新”声┃新乐法院《如我在诉· 倾诉“新”声》(二)
开栏语 站在时代的新起点,审判事业拥有着广阔的前景,未来可期;高素质队伍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可期。现搭建干警们与自我灵魂“对话”平台,反映干警呼声、回应干警诉求、服务干警成长、讲述干警故事、展示干警风采,看其如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非常期待每一位干警都能投身其中,谈感悟、话心声、诉衷肠,传递正能量,共同书写新乐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5年4月16日起,新乐法院推出了来自立案(吉朋鑫)、审判(王朝)、执行(马丽梅)三名干警代表的系列讲述栏目——首期《如我在诉·倾诉“新”声》。4月17日,继续推出《如我在诉·倾诉“新”声》第二期。让我们继续倾听同样来自立案(石笑晗)、审判(崔亚伟)、执行(张轩)三名干警代表的心声。敬请关注。 立案庭 法官助理 石笑晗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法官助理,“如我在诉”理念和司法为民情怀对我来说,并非只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沉淀的深刻感悟。 初入岗位时,我处理案件更侧重于程序推进,按部就班地完成手头任务。但随着接触案件增多,看到当事人因不懂流程而焦虑,因案件进展缓慢而无奈,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如我在诉”理念让我学会换位思考,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生活百态,他们可能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四处奔走的普通人,也可能是遭遇不公渴望正义降临的弱者。只有真正站在他们的角度,才能理解他们的诉求,把工作做到他们心坎上。 这一理念也让我重新审视司法为民情怀。它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个细微行动中。比如,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哪怕问题重复多次;在撰写判决书时,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当事人能清晰理解判决依据;主动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缓解他们的不安情绪。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能极大提升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 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也让我在工作中找到了更大的价值和成就感。每当看到当事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圆满化解,我都深知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把这一理念和情怀融入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 长寿人民法庭负责人 崔亚伟 “如我在诉”不仅要求法官要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更要主动深入矛盾现场,以“当事人视角”体察诉求,以“参与者姿态”推动纠纷化解。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办理的案件大多是涉及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当事人往往更渴望“被听见”。 “换位思考"是解开矛盾的第一把钥匙。处理离婚案件中往往面对的是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家长里短、儿女情长,需要法官给予更多的耐心,给予当事人更多的理解,将自己置身案件之中去倾听、去理解。 现场是最好的法庭。在一起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我们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了涉案土地上,当事人的邻里乡亲都旁听了庭审,最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 用群众语言是沟通的最好媒介。没有代理律师的当事人对于一些法律术语往往很难理解,庭审中就很难适应审理节奏,遇到这样的情形,需要法官做好“翻译官”,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沟通。 基层法官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社情民意的“翻译官”。践行“如我在诉”,需要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的双重修炼。当我们以“躬身入局”的姿态真正站到当事人的角度办案时,法官传递的不仅是司法判断,更是一种能被感知的公平和正义。 执行局执行法官 张轩 执行法官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的守护者,其工作既需坚守法律底线,又需兼顾民生温度。执行工作常面临财产查控难、当事人对抗强等挑战。作为执行法官需主动调查财产线索,灵活运用查封、拍卖等措施,同时通过释法明理消除申请人疑虑。在实践中,我认为执行法官需聚焦三大核心: 一是强化“如我在执”意识换位思考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每个当事人的诉求,妥善解决执行问题。二是善用司法智慧平衡利益。如面对唯一住房腾退难题时,我会通过协调申请执行人主动为被执行人预留租房费用,既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保留生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三是注重源头化解与协作联动。在土地承包纠纷中,联合审判法官、村委会现场调解,最终消除积怨,避免强制执行激化矛盾。 执行法官的使命不仅是兑现判决,更是通过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修复社会关系,传递法治温度。这要求法官既要有“一追到底”的担当,又需有“如我在执”的共情,在刚柔并济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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