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倾诉“新”声┃新乐法院《如我在诉· 倾诉“新”声》(五)——周晓楠 李继良 霍绵琼
开栏语 站在时代的新起点,审判事业拥有着广阔的前景,未来可期;高素质队伍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可期。现搭建干警们与自我灵魂“对话”平台,反映干警呼声、回应干警诉求、服务干警成长、讲述干警故事、展示干警风采,看其如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非常期待每一位干警都能投身其中,谈感悟、话心声、诉衷肠,传递正能量,共同书写新乐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5年4月16日起,新乐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系列讲述栏目《如我在诉·倾诉“新”声》。先后推出了4期来自立案、审判、执行共12名干警代表的体会和感悟。4月22日,继续推出《如我在诉·倾诉“新”声》第5期。让我们继续倾听来自长寿法庭(周晓楠)、刑事审判庭(李继良)、执行局(霍绵琼)三名干警代表的心声。敬请关注。 长寿人民法庭 法官 周晓楠
“如我在诉”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法官,在日复一日的审判工作中,我深深的体会到:“如我在诉”四字如一面明镜,照见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困境,更映出法官当有的敬畏与慈悲。 从“评判者”到“同行者”。初执法槌时,总将“中立”误解为情感的抽离,以为审判是手持法典丈量是非的刻度。在日复一日的庭审中,在一次次的调解、判决后,我逐渐学会在庭审前多问一句“您真正想要什么”?在调解时多停留片刻倾听未尽之言。司法的庄严,不在于高高在上的疏离感,而在于俯身倾听时与民心共振的温度。 在定分止争中播种善治。裁判从不是诉讼的终点,当一纸判决无法弥合亲情的裂缝,当胜诉方拿着执行书却换不回破碎的信任,我开始明白:法官不仅是纠纷的裁决者,更应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引导当事人整理“情感账本”,在商事纠纷中搭建“履约承诺桥梁”,甚至将法庭搬至田间地头,让围观庭审的乡亲们成为法治的“活教材”,如此才能将对抗的锋芒化作和解的契机,让法律的种子在乡土人情中生根发芽。 以敬畏之心守护天平两端。法官的成长,是不断撕裂与重建的过程。撕裂的是对“绝对正确”的执念,重建的是对人性复杂的包容。当面对证据链完美的“法律事实”与当事人泣血的“生活真实”时,当目睹弱势者利用法律漏洞谋利时,才真正理解“如我在诉”的本质:不是简单代入某一方立场,而是以超越个人喜恶的悲悯,在法理情的纠缠中寻找最大公约数。这种清醒的共情,比居中裁判更需要勇气和智慧。 法官的每一次落槌都在书写司法与人心的对话:既要让胜诉者相信正义永不缺席,也要让败诉者感受裁判的温度。“如我在诉”终其根本,是让法律挣脱冰冷的文本,化作可感可知的世间暖意。 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李继良 作为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助理,“如我在诉”在我看来,就是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坚决秉持公平公正的理念,协助法官争取将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的过程中,知晓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防止下次再犯。另一方面,要在程序上给予每一名被告人公平公正的审判,通过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我们坚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对不冤枉一个好人。 基层法院面临的刑事案件有其特有的属性,往往都是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饮酒开车造成的酒驾,或是生产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或是参与非法集资等等,案小却矛盾不小。要想案结事了,就须摒弃就事论事机械办案的思维,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设身处地的站在被告人的角度去分析其犯罪心理,了解案情的前因后果,便于从根源上释法明理,促进调解工作的有效推进,也让被告人心服口服。同时,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理念,对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的,为了生计糊口而偶然犯罪的,且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适度从宽处理。使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如我在诉”,让处理案件不是冰冷而机械的宣判,不仅仅是给被告人一个惩罚结果,而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且有温度的处断。它要求整个审判团队不论是法官、助理还是书记员,都抱着对案件认真负责,对每一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都高度重视的心态,秉持着细心、耐心和严谨的态度,从细节入手,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执行局 法官助理 霍绵琼 “如我在诉”不仅是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更是指引执行工作的行动准则。执行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唯有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让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效率是执行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如我在诉”的实践要求。执行案件办理周期长、环节多,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挫败感。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缩短财产查控、处置时间,快速兑现胜诉权益,才能回应群众对司法效率的期待。 执行工作需刚柔并济,展现司法温度。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既要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彰显法律威严,也要在执行过程中做好释法明理,平衡各方利益。如在处理邻里纠纷执行案件时,执行干警多次走访沟通,既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角度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如我在诉”为标尺,执行工作方能兼顾力度与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温暖而坚定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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