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判后法官主动督促,全部履行案结事了
近日,新乐法院行政庭法官安伟利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通过主动判后答疑,多次沟通,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使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承办法官也因本案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的“明镜高悬判案公平,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既是肯定,又是监督。 据悉,原告冉某某与被告赵某某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赵某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冉某某,就案涉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除,原告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集资款27,788元并支付利息。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尽力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件最终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赵某某,引导其及时履行,并向其说明了越早履行需要支付的利息越少,若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对其产生的影响。经过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意见后,被告同意履行。就具体数额,承办法官在计算出应返还的本息数额后,与双方均进行了沟通确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赵某某一次性将判决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真正化解矛盾才是目的,今后,新乐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以实质解纷为目的,坚持做深、做细、做实判后答疑及督促履行工作,切实将矛盾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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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