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新乐法院: 为民司法不打烊,手电筒下的司法温情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董平香手持电筒,站在路边等待刚下班的被告。只见一束微光照亮临时支起的“移动调解台”,被告在特邀调解员的见证下,郑重签下调解协议。这幕“路灯下的司法”成为当晚最温暖的画面。 该起案件是因为两辆电动车相撞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因为双方都没有保险,且其中一方伤势较重,调解工作一再陷入僵局。被告因工作性质特殊,白天无法请假参与当面调解,一直都是电话沟通,被告一再犹豫,影响调解效果。特邀调解员董平香为了能做通被告的工作决定在被告下班路上等她,以便当面沟通。见到被告后,董平香先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原告的损失情况为被告“算了算账”,并告知被告双方如果只是一味“赌气”,后续按照原告申请将进入鉴定阶段,可能会增加诉讼成本。在董平香耐心的劝导下,被告最终同意调解,董平香用手电筒照着,被告最终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 被告说:“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打着手电筒等我下班,这份诚意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特邀调解员为我耐心解答的真诚,让我相信了他是真正的在帮我们解决问题。”被告签署笔录后连连致谢。 没有庄严的法庭,没有标准的办公桌,一束微光照亮临时支起的“移动调解台”。那束照亮签字笔的微光,何尝不是照进百姓心里的司法“暖阳”?此次“路边调解”是新乐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创新便民服务的一个工作缩影,生动体现了新乐法院人“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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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