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促履行 “如我在诉”化纷争
日前,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立案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于2天时间内高效化解6起供用水合同纠纷,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石家庄市某供水管理站与鹿泉区某村村民签订《供用水合同》,合同签订后,供水管理站开始向该村村民提供供水服务。近3年时间,该村6户村民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水费,供水管理站经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认为这些案件虽然标的额较小、争议焦点明确,但如果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为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后,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深度挖掘纠纷背后的真实原因。 “我们怀疑水管漏水,我家没用那么多水,却收这么多水费”村民们说,“根据水费结算依据,上面明确记录了抄表时间、起止度数、用水量和应收金额等,他们确实有个别月份用水量较大,如果真出现漏水现象肯定早发现了……”供水管理站以数据回复。 围绕争议事项,立案庭工作人员向村民耐心讲解《供用水合同》中供水设施产权、维修责任及费用划分消除村民关于水管漏水问题由谁负责的疑虑,并从“法理”层面出发,客观阐明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讲清拒缴水费的不利后果和影响。 随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又从“情理”角度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进行沟通协商。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6户村民将所欠水款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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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