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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温度守护“破碎家庭”孩子完整的爱

2025-12-05 16: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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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寺家庄法庭调解室内,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王建利的见证下,放下了矛盾隔阂,携手为孩子们打造起温暖和谐的成长港湾。

  2016年,杜某(女)与郭某经人介绍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然而,随着生活琐事累积,性格差异逐渐凸显,夫妻间争吵不断,聚少离多的日子让二人感情逐渐消磨殆尽。2024年9月,双方正式分居,期间杜某独自抚养两名女儿。后杜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郭某离婚。

  调解员王建利接手该案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初次沟通中发现双方情绪严重对立,主要矛盾聚焦在两个女儿的抚养问题上。“两个孩子是我的全部,她俩是我一手带大的,两个孩子必须归我”杜某啜泣道,她多年来与两个孩子形影不离,给了她们无微不至的爱与照料,坚决不同意把她和孩子们分开。“我也很爱两个孩子,绝不会亏待她们”郭某则认为他收入较高,孩子们跟着他能享受到更好的待遇。除此之外,双方对财产分配问题也不肯相让。

  “这哪是争孩子呀,这是母爱与父爱的较量”,想通了这一矛盾焦点,王建利也找到了打破僵局的突破口,并再次组织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既做“倾听者”,又做“释法者”。她耐心倾听当事双方的委屈与诉求,用身边真实的案例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得失,暖心劝解道,“我能感受到你们都很爱孩子,谁都不想失去她们。虽然你们没办法给她们完整的家,那就要想办法给她们完整的爱。”看到双方态度逐渐软化,调解员便从一切“为孩子”出发,从子女抚养的最优原则、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入手,逐一拆解争议焦点。

  针对子女抚养问题,调解员从孩子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出发,分析双方抚养条件,劝说双方以孩子利益为重,摒弃个人恩怨;对于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调解员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

  “爱不是捆绑,父母对孩子的爱要深沉、无私、永恒”!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郭某与杜某解除婚姻关系,长女由郭某抚养、次女由杜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郭某支付杜某2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配合探视。为了防止大女儿与母亲骤然分离,造成情感缺失和不良心理影响,调解员再次向郭某做思想工作,促使郭某同意大女儿跟随杜某再多生活一年。郭某和杜某也一致表示,在抚养孩子期间,会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让她们在爱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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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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