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法院:开学第一课,赴一场春天的法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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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启新程,法润童心。新学期伊始,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元氏法院多名干警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借助鲜活有趣、形式多元的法治讲堂,为师生送上法治“开学礼”。 元氏县蟠龙路小学 3月17日,执行局干警杜柯蕊走进蟠龙路小学,以“学法知法守法,争做文明小学生”为主题,用真实案例“说话”,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 课堂上,杜柯蕊以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为切入点,打破“法律离我们很远”的认知误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如何守护日常点滴:走斑马线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安心坐在课堂里,《义务教育法》保障着我们的受教育权;就连收到的压岁钱,也受《民法典》规范保护。 针对校园生活中的常见问题,杜柯蕊结合真实案例细致讲解:课间小矛盾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提醒同学们遇到冲突要冷静处理、及时求助老师;重点解读校园欺凌的危害与法律后果,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告诉大家绝不参与欺凌、遇到欺凌要勇敢告知老师和家长;针对网络使用场景,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恶意P图、造谣辱骂等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与肖像权,引导大家文明上网、守法上网。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记忆法治知识,杜柯蕊还带来了朗朗上口的法治口诀:“遇到欺凌别害怕,告诉老师和爸妈;网络世界要文明,不骂不黑不造谣……”,在轻松的氛围中,法治的种子悄然种进孩子们心中。 课后,同学们纷纷拿起法治知识测评表,认真作答检验学习成果,大家踊跃提笔、仔细审题,用稚嫩的字迹写下对法治知识的理解与收获。测评结束后,孩子们意犹未尽,主动围拢到法官身边,争相与法官合影留念,用镜头定格下这堂充满意义的法治课堂,脸上洋溢着对法律知识的好奇与对法律课堂的喜爱。 元氏县新城实验学校 3月17日,民事庭干警张飞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元氏县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开展“司法护航青春路 法治阳光伴成长”法治宣讲活动,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第一课”。 ![]() 课堂上,张飞紧扣青少年成长阶段特点与法治教育需求,结合审判实践中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重点围绕打架斗殴、校园欺凌、寻衅滋事等高发违法类型进行剖析,通过拆解案件成因、剖析行为危害、明示法律后果,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坚决不能做,任何触碰法律红线、逾越道德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从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学会理性调节情绪,杜绝暴力霸凌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此次宣讲内容紧贴审判实际、贴近校园生活、贴合青少年认知,有效破解了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盲区,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元氏县第二中学 3月17日,立案庭干警王曼走进元氏县第二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宣讲聚焦校园欺凌这一主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 针对校园欺凌,宣讲系统讲解了肢体、言语、关系、网络四种表现形式,并逐一阐明相应的法律后果。从治安管理处罚到民事赔偿,从刑事责任年龄到专门矫治教育,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推搡殴打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起侮辱性外号侵犯名誉权,孤立排挤属于关系欺凌,网上造谣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年满14周岁,就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等严重犯罪承担刑责;年满16周岁,一切犯罪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青春期教育环节,宣讲围绕情绪管理、谨慎交友、网络交友三个方面,提醒同学们: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暴力只会让事情更糟;真正的朋友不会拉你去做危险的事;网络对面身份难辨,切莫轻信网友、轻易见面。 在宣讲最后,王曼倡议,法律既是保护自己的铠甲,也是约束行为的红线。面对欺凌,要勇敢发声、及时求助,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冲动的施暴者。 下一步,元氏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在春风化雨中播撒法治种子,用司法温情守护青少年向阳而生、逐梦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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