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作风 提标准 优效能 抓落实 | 以法护绿启新篇 普法护航生态行—— 栾城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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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普法预热工作,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8月14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环资法庭干警来到栾城区樱花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讲,以多元普法形式护航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在樱花公园宣传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主题横幅、摆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活噪声、餐饮油烟、污水排放、垃圾分类、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等民生热点问题,干警和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细致讲解法典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解读公民享有的生态环境权利和应当履行的环保义务,把厚重的法典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法律常识。 同时,为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宣传队伍走进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讲。工作人员围绕法典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内容,结合典型环境资源案例,细致解读法典对企业排污管控、固废危废处置、生态修复义务的刚性约束,明确企业偷排漏排、破坏生态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法律合规红线,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同日也是全国生态日,两部重要节点同频共振,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化新阶段。此次普法,提前预热法典施行氛围,有效打通了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既提升了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又强化了企业依法排污、依规治污的法治自觉。 下一步,栾城区人民法院将联合司法、环保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持续擦亮“太行绿盾 法护滹沱”环资审判品牌,依托“百镇千村 码上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栾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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