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作风 提标准 优效能 抓落实】味道法义·益心为栾 | 守护群众“药箱子”安全 栾城区检察院开展基层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纵深推进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药品安全领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网点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守护群众“药箱子”安全。 数据赋能摸排,精准发现问题 为提升监督质效,栾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辅助办案功能,提前做足“功课”。一是拓宽覆盖面,增加线索发现广度。 干警通过大数据平台对辖区内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析,系统梳理了诊疗机构在药品管理、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易出现的问题类型,精准锁定重点排查目标。二是选取多家机构,拓展线索发现宽度。 在数据分析基础上,干警从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私人诊所及药房中选取多个点位开展实地踏查,既覆盖偏远农村,也涵盖城区地带,确保线索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邀请志愿者参与,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在随后的实地走访调查中,栾城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对前期锁定的重点场所进行实地踏查。充分发挥志愿者们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协助检察干警深入偏远村落的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逐项比对排查要点,认真做好记录取证。 通过检群联动、实地走访,检察干警与志愿者们发现部分基层医疗和药品经营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是处方用药管理不规范。 部分村卫生室和私人诊所开具的处方中,单张处方药品数量超过6种,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不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风险等安全隐患。二是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 部分场所配备的药品阴凉柜未正常通电使用,或柜内堆放杂物,本应阴凉储存的药品被随意置于常温环境下,药效难以保证。三是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 部分卫生室和诊所使用的血压计、心电图机等医疗器械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个别弹力绷带帽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文件,诊疗准确性和安全性无从保障。四是过期药品未及时下架。 在部分药房和卫生室的货架上,仍摆放着已过有效期的药品,与正常药品混放,若被群众误购误用,后果不堪设想。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栾城区检察院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查处处方超量开药、药品未按规定条件储存等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管理,落实强制检定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四类问题逐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依法对违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对辖区内120余家药房、诊所、卫生室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检定血压计等医疗器械300余台,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3条,并组织40余家诊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医疗器械强制检定等法规规定,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持续跟进监督,守护民生安全 为确保整改成效,提高司法透明度,栾城区检察院再次邀请 “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整改效果的跟进核实。志愿者与干警对照前期发现的问题清单,逐一复查回访,实地查看处方管理是否规范、阴凉柜是否正常启用、医疗器械是否完成检定、过期药品是否彻底清理。经复查,前期发现的各类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未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每一张处方、每一粒药品、每一台医疗器械的背后,都承载着群众对健康生活的期盼。栾城区检察院将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赋能监督办案,积极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拓宽公益保护视野,对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切实筑牢基层药品安全防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用上“放心药”“安全药”,为健康栾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
|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