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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 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的意见

2015-05-27 15: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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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组织公证人员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公证为金融服务的知识储备和开展业务的准备。同时,司法局与法院和金融办公室于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联合转发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并为落实此文件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2014年11月13日司法局牵头,法院和金融办公室主要领导参加,召集9个商业银行和4个有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领导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并由公证处领导讲解了有关为金融服务的有关知识,并征求各金融部门对公证服务的要求。参会的金融部门表示,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了解了公证对金融服务的作用,通过贷款合同等公证,可提高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法律意识和还款意识,降低诉讼成本和执行成本,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发行还款义务,促进金融借贷顺畅进行等作用。参会人员表示,将积极运用公证这一手段,保护其利益。(崔成群)

关键词:司法局,公证员,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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