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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法官进社区工作方案

2015-05-29 1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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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法官进社区工作要求,体现“司法为民”精神,我院决定在市中院领导下,全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服务群众。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政法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线,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市法院总体安排,以法院庭室为单位,联合中院对口部门在我区12个街道办事处有关社区开展活动。

  二、法官进社区工作内容

  法官要结合分包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法律宣传咨询

  法官积极主动联系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到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调解矛盾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民间简易纠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征求辖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

  (二)开展青少年普法

  法官要与所分包镇、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联系,建立沟通机制。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上法制课、展出法制宣传展板,建立法官信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开展企业法律帮扶

  法官要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主动到分包地企业单位进行走访,了解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困难,开展帮扶活动。要特别关注中小企业和科技公司,着力加强改善“两个环境”建设,助推全区经济发展。

  (四)开展市场法律宣传

  针对我区市场多、客流量大的特点,法官要深入到辖区市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要采取发放传单、设立宣传展板、公布咨询电话、在市场设立法官工作室等形式多样的方法,为商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

  (五)开展社区巡回法庭活动

  法官开展进社区活动要根据本庭审理的案件特点,一年选择2件有教育意义案例在社区进行现场开庭,起到法律宣传和教育群众的目的。对家长里短、相邻纠纷、婚姻继承等简单民事纠纷,要指导帮助社区民调员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六)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案件回访

  法官要在社区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在长安法院办理过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切实改进法院的工作。同时,也要了解其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官进社区工作,要将其作为今年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院班子成员作为分管庭室进社区的第一责任人,要领导和定期督导分管庭室法官进社区工作。各庭室队长作为本部门负责人,要负责本部门法官开展进社区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

  各部门法官要积极与中院对口法官联系,在社区联合举办活动。要按照分组安排积极与所对应街道办事处领导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每月至少在社区举办一次活动(原则定于每月15日前后),同时做好记录和档案留存。全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法官进社区这一契机,深入群众,拉近群众和法院的距离,在社区化解矛盾纠纷。

  (三)丰富载体,突出特色

  法官进社区,活动不仅仅停留在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要结合社区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区内有市场的,就要大力开展法律咨询进市场活动;社区有拆迁改造项目的,要利用法律知识推动项目开发;社区内有学校的,就要大力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社区内有企业单位的,就要大力开展法律帮扶进企业活动;社区内物业单位多的,就要大力做好物业法律知识宣传,维护和谐的物业管理关系。

关键词:工作,法官,法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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