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号召干警树立“四个理念” 工作上要有“创新”
为激发干警活力,促进工作进展,灵寿县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思想上要树立“四个理念”,工作上要有“创新”。 “四个理念”:一是立院理念。主要内涵是服务大局,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二是执法理念。主要内涵是平等、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三是学习理念。主要内涵是学习成就未来;四是创新理念。主要内涵是拒绝平庸,超越自我。 “创新工作”:主要是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立足本部门实际,筛选1-2项特色和亮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通过创新性工作开展,进一步树立检察形象,促进灵寿检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
关键词:理念|创新|执法 |
责任编辑:灵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