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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七年告状路 执行干警温情解纠纷

2015-05-29 17: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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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上午,晋州镇北张家庄村村民张瑞改、黄小红两位老人举着锦旗、带着女子鼓乐队来到晋州法院,将一面写有:“服务热情素质好办事认真效率高”的锦旗送到执行局长齐振刚、副局长赵学彬的手中。

  七年前,北张家庄村民黄小红、张瑞改、赵彦敏三家与该村村委会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经多年诉讼一直未能解决,2014年7月,石家庄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判,判决被告支付3家土地租赁金3万余元。同年9月,该案在晋州法院立案执行,副局长赵学彬接手该案。当得知申请人均是白发苍苍,还有拄着拐杖的老人后,主动到村里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局长齐振刚多次到晋州镇政府与主要领导交换意见,请求支持。

  但由于双方意见偏差,且恰逢换届选举,出于对稳定大局的考虑,该案终止了2个月。今年3月,再度恢复执行,对村委会及时采取了查封账户、上门督促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考虑到3家老人都年届花甲,最大的84岁,最小的也60多,为防节外生枝,纪兰生院长安排赵学彬副局长亲自把执行款送到老人家中。

  老人们拿着沉甸甸的执行款,百感交集,拉着他的手动情地说:和我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没喝过我们一口水,没吃过我们一顿饭,到法院还给我们买饭吃,可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

  今年以来,晋州法院以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民生”、“涉三农”案件进行了重点清查,通过强化立审执无缝对接,和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拉网式执行与突击执行相结合以及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促案件执结到位。

关键词:晋州|法院|告状|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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