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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

2015-05-27 16: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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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专业与兼职并重,推进普法队伍多元化

  (一)健全专业队伍。从全县24个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67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机关干部,组建了灵寿县专业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定期深入城区广场、乡村集市庙会、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零距离”、“面对面”地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为群众解疑释惑,有效推动了普法教育向常态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壮大兼职队伍大力培养县乡村三级法制宣传骨干队伍,2014年以来,县乡两级采取分级负责、分期培训的方式,先后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14期,培训县乡机关和农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法制宣传骨干15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普法骨干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在全县279个行政村建立了“每十户一名普法宣传员”制度,在每个社区组建了一支不少于10人的普法宣传员队伍,在各中小学校设置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全县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覆盖到面、普法到户的普法宣传业务骨干网,确保了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无死角无盲点。

  (三)配备法律顾问。在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基础上,组织推选全县范围内的专业律师与各乡镇政府对接,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协议,实现了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托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在15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立了律师工作站,实行定期上站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了乡镇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站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组织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人员和全县范围内的在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并积极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退休公务员等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有效满足了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三、坚持全局与重点并顾,推进普法内容全面化

  (一)围绕全局工作抓普法。抓住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各个时期的重点任务,紧扣全县重点项目、深化改革、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妇女儿童维权等主要工作,不定期组织执法部门和乡镇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宣传方案,通过统一制作宣传展牌和挂图、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先后34次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普法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使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有效推动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关键节点抓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从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抓住“12.4”国家宪法日、“110”宣传日、“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土地日、国际禁毒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了140余场次形式多样、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法律宣传活动,形成了“部门协同联动、行业分工负责”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实现了普法教育活动全年不间断、节点有高潮。

  (三)围绕中小学生抓普法。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一年来,在校园内开展法治讲座、“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法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130余场次,有效激发了青少年的学法兴趣;积极探索校内法治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模式,组织公安、司法、交警、安监等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法律法规巡展28场次,3次组织中学生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并利用课间午休时间播放《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片,为青少年学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实施“捎法回家”活动,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万余册,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实现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常态化;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了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突出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教材,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学法效果。

  四、坚持传统与现代并用,推进普法形式多样化

  (一)开设法制讲堂。邀请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上级部门的业务骨干,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了以普法学习、部门实用法律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6场次、专题辅导38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依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资源,成立了农村(社区)法制学校,定期开办村(居)民法律学习班,为农村(社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搭建了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的新平台。

  (二)开设普法专栏。在县电视台、灵寿周报等媒体开辟《政法前沿》、《付大姐说交通》等普法专栏,经常性刊播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让执法人员以案说法、让涉案群众现身说法,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群众亲身参与到普法过程中来。同时,定期播放政法部门的工作动态,积极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及司法行政公开,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为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开设信息平台。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普法新途径,充分利用“灵寿县普法办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建立了与群众普法教育的互动平台,有效扩大了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同时,加强与电信部门之间的合作,实行手机短信普法,一年来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和各种宣传日,共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相关法律知识短信2万余条,让广大干部群众随时都能看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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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普法宣传,法治,群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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